本来不想再发此类日志的。 前天晚上在看17届金曲奖。一来第一次看到活的她,其实就算照片也没看过多少。脑子里压根没什么印象。二来那天她的行为让我很是喜欢她。说也说不清,总之喜欢。三结合她的歌发现她确实让我很喜欢。 感觉说不出。不过确实就是这样。也许喜欢一个人就是这么突如其来。 在很严肃的想一个问题,如果离开南京,那么这些东西该怎么处理?特别是电脑。